关于涉及广告法禁止性用语的失效声明
2022/3/21 12:05:48
本公司全力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相关规定,凡是在倍加福各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本网站,BiliBili、优酷、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倍加福”账号及第三方合作网站等)涉及到此类用词的,均不作为产品功能评价的依据。
由于我司成立时间较早,通过倍加福各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本网站,BiliBili、优酷、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倍加福”账号及第三方合作网站等)发布的广告、宣传和新闻众多,不能保证完全不涉及到广告法禁止的极限用语、违禁词、敏感词等用语。为满足《广告法》的合规要求,公司即日起持续对相关页面内容进行排查修改,但因人工排查并不能确保排查完整,如还有广告法禁止性用语出现在相关线上平台,本公司在此申明全部失效。
我司会进一步加强在各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本网站,BiliBili、优酷、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倍加福”账号及第三方合作网站等)发布内容的管理。由于为人工操作,如有疏漏,请随时联系我司进行修改完善,望理解支持。
我司不支持任何以广告法禁止性用语为借口或理由向监管部门举报我公司,以违反《广告法》来变相勒索索要赔偿的违法恶意行为!
上海倍加福工业自动化贸易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3月21日
审核编辑(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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